国际消费者权益日
每年的3月15日是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(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)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1983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。
1898年,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,1936年,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
1962年3月15日,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询。
1983年,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
1985年4月9日,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《保护消费者准则》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,维护消费者的利益。
为什么我们对3•15越来越重视?
对于消费者而言
3•15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
保护消费者权益,并给予一些消费指引
这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
真材实料
环保装饰
质量保证
消费时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证据?
取证时受到商家阻挠怎么办?
旅游消费、食品消费、网购证据保留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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